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8460平方米,专任教师4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54.03万元,图书47.9万册。二、计划特别说明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年报关与国际货运3年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3年石油化工生产技术3年供用电技术3年建筑工程技术3年工程造价3年房地产经营与估价3年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年数控技术3年电机与电器3年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动漫设计与制作3年应用电子技术3年服装设计3年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3年会计电算化3年物流管理3年旅游管理3年酒店管理3年商务英语3年语文教育3年英语教育3年初等教育3年初等教育(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方向)3年学前教育3年特殊教育3年特殊教育(手语翻译)3年儿童康复3年新闻采编与制作3年电脑艺术设计3年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3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3年四、毕业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以及学费的减免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六、学院获奖情况近年来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平安校园”、被营口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七、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3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6.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