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图片(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图片(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067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172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810.43万元,图书15.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科亚学院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201经济学类4理工类经济学工商管理4理工类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理工类管理学市场营销4理工类管理学会计学4理工类管理学0806电气信息类4理工类工学0811化工与制药类4理工类工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理工类工学环境工程4理工类工学生物工程4理工类工学应用化学4理学类理学0803机械类4理工类工学0201经济学类4文史类经济学工商管理4文史类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文史类管理学市场营销4文史类管理学会计学4文史类管理学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实行按学科类招生。学生入学2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市场需求、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各学科类含如下专业:

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学校综合奖学金、“百佳千优”奖学金。

助学措施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生奖助学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在本校同批次已录取新生中进行重新招生。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分数级差为10分。

6.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