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图片(2012年青岛理工大学招生章程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青岛理工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429
第六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学历证书:达到青岛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合格要求者,本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专科生颁发青岛理工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办学地点:
1、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