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内蒙古招生简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6号)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一、职责与分工

《2012内蒙古招生简章》(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

根据我区地域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及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负责,盟市、旗(县、区)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工负责,考生所在学校积极协作。

二、报名准备工作

1、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参加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以下简称报名)前,应组织报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了解招生政策,明确职责、任务,熟悉和掌握报名业务。

2、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做好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查、照相、确认信息、采集考生笔迹、缴费、信息汇总、核发《准考证》等各环节准备工作,提出纪律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和措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报名办法考生皆知。各报名地点必须明文张贴有关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以方便考生查阅。

4、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准备足够数量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